1、 教务员提前 30 分钟到办公室,准备好相关试卷和材料。如出现一个教务
员未到的情况,则另一个教务员即刻与之联系。如两人都未到,主考人员
到了之后,即刻联系相关教务员,必要时向院主管领导汇报。
2、 主考人员或每场监考排在首位的监考员提前 20 分钟到学院教务员处领取
相关试卷和材料。如等候2分钟仍未见主考人员,教务员即刻联系该主考
人员,有情况灵活处理,必要时向院主管领导汇报。
3、 监考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如等候2分钟仍未见其他监考人员到场,
即刻联系该监考人员或者相关教务员,教务员即刻通知相关监考人员。
4、 监考人员如遇生病等客观因素的,要尽早告知教务员,以便教务员及时安
排监考人员,并立即赶往考场。
5、 监考人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手机必须关机。
6、 随机派位,查验证件(必须带齐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
7、 宣布考试纪律,告知学生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规
定:考试作弊不授予学士学位。
8、 监考人员应一前一后,严密监视考场。
9、 不做任何与监考无关工作(如阅读书报、睡觉、批阅试卷、闲聊、玩手机、
打电话、擅自离开考场等)。
10、 发现可疑动机者应及时警告和制止,把它控制在萌芽状态,避免考生违纪
作弊现象的发生。
注:监考人员如违反上述行为规范,将被记录。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2012年 6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