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清查学费缴交情况的通知》要求,请尚未缴交学费的学生在本月内补缴欠费。补交学费时间:本月内每周一下午2:30—5:0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缴费地点: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202财务室(需缴纳现金)。逾期不交学费者,均作自动退学处理。详情请登录继续教育学院网址查阅。
计算机学院成教办公室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