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云顶国际集团的公告】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合生珠江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基金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各创业团队: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鼓励与支持我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

各学院、各创业团队: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鼓励与支持我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合生珠江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15年合生珠江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基金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基金申报人及申报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为申请项目负责人,是拥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同时,为带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要求项目负责人或其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中必须有一名或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2、申报项目应有专属的运营团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违法记录,申报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华师学生不少于50%;

3、申报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具有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具有较强可行性,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鼓励与专业结合的项目申报。

符合以下条件的申报项目,将优先考虑:

1、已落地运营三个月以上,具有实践数据的项目,或已落地运营,并注册成立公司实施经营的项目;

2、已获得风险投资(含天使、vc等)的项目;

3、已获得省、市、国家级创新创业相关比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的项目;获学校创新创业相关比赛二等奖(银奖)及以上的项目;

4、具有自身核心专利,或已获得核心专利授权,实施专利市场化、产业化运作的项目;

备注:

1、原则上,不接受已获得第二批“合生珠江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基金”资助一万元以上的项目再次申报,该类项目将视其项目运营情况、中期检查及结题情况报告另行考虑。

2、获合生基金资助的项目如表现突出,将推荐入驻华南师范大学“众创空间”进行孵化。

3、本次合生基金申报,获资助项目团队根据以下标准颁发奖状,项目获二等奖以上的指导老师,将颁发“创业伯乐奖”:

二、申报流程

1、咨询、报名并提交申请资料

基金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详见附件《资料提交说明》):

申报人及项目团队成员资料:

(1)申报人及团队核心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在校证明(本科生在学校图书馆自助打印、研究生在石牌研究生处办理);非华师学生的核心成员须提交所在学校学生证复印件(提交时校验原件);

(2)申报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个人简历;

(3)《企业(项目)团队成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项目相关资料: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如实填写包括项目负责人信息、核心成员信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证明)表、项目基本情况、申请基金资助额度及使用计划、项目组承诺、家长意见、指导老师意见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意见;

(2)申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计划书可参照附件模板;

(3)项目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如营业执照、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授权书)、投资合同等,支持材料提交时须校验原件。

2、资格审查

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报项目的成员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遴选出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3、评审

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择时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评审,主要分为商业计划书评审以及面试答辩两个阶段,具体安排视申报情况而定。

4、合议、公示

基金管理委员会对专家组评审结果进行合议,最终确定获基金资助的项目、资助额度,并在创业学院网站上公示项目名单和资助额度。

5、签订资助合同、财务技能培训

创业学院代表与申报项目团队签订《“合生珠江”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基金资助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创业团队保留,两份由基金管理办公室存留。同时,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委派创业学院老师对项目团队进行财务技能培训。

三、申报流程时间安排

本次基金资助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17:00前。

表2.png

四、相关说明

1、咨询方式

创业学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生活北区后勤综合楼四层众创空间

黄老师 020-39310853 18588570853  429266723@qq.com

创业先锋俱乐部-项目部:

吴同学 15521083842

梁同学 13760956011

创业学院网站:

微信公众号:hscyxy

2、资料提交地址

石牌校区:旅游管理学院北一层109办公室;

大学城校区:生活北区后勤综合楼四层华师众创空间;

南海校区:申报项目请备齐并邮寄至大学城校区后勤综合楼四层华师众创空间;(需要校验原件的资料请在电子版处附照片)

 

申报项目材料电子版请发至hscyxyhsjj@163.com(发送时请将所有文件压缩打包并按“申报人 所在学院 企业/项目名”形式命名,如:黄xx 经管学院 云游创新商城),创业学院核实后将一一回复。

3、本通知及相关附件最终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所有。

 


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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