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三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广东省教育厅拟于近期征集第三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为及时做好我校案例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重点征集学校相关领域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包括且不限于以下主题:

(一)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重点包括健全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引导地方党委和政府真正树立正确政绩观、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等。

(二)学校评价改革,重点包括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地方所属高校)评价标准,加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探索开展高校服务全面终身学习情况评价等。

(三)教师评价改革,重点包括探索高校教师科研长周期评价,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科研评价改革,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等。

(四)学生评价改革,重点包括探索增值评价,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学生实习(实训)考核改革,改进拔尖创新人才评价方式等。

(五)用人评价改革,重点包括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人岗相适,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等。

(六)教育评价改革组织实施,重点包括落实“十不得一严禁”、教育评价改革专业化建设、以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教育评价改革、改革政策宣传解读等。

二、有关要求

(一)聚焦主题。所申报案例要具备推广示范价值,既可以是反映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综合性案例,也可以是聚焦某一主体、突出展示某一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特别是“小切口”带领“大成效”的创新做法。要求内容真实、主题突出、特点鲜明、语言生动,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事例支撑。

(二)严格申报。典型案例限定从党委政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教育评价改革组织实施等六类主题类别中择一申报。典型案例须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等,字数2000字左右,体例格式参见附件。本次我校可申报不超过2个典型案例,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择优评选。已被列入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第一批、第二批典型案例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按时申报。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22日前将典型案例电子版(命名格式:主题类别 案例题名 实施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毕宇龙,办公室:行政楼308

电  话:85210865,邮  箱:biyulong@scnu.edu.cn

附件 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体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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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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